玫瑰是29枝一捧的。
蛋糕是在公司附近商业街新开的轻奢品牌连锁店里买的,是最贵的那款招牌甜品。
周嘉年跟上来,猛踹一脚垃圾桶:“我辛辛苦苦挣钱,是让你这么糟践的?”
他的咆哮引得过路的人纷纷侧目。
我理都不理,只管往前走。
回到家,从衣柜里拿出睡裙正要换,又忽然愣住。
有什么地方不对劲。
轻薄的睡裙明显被洗过,散发着浓郁的洗衣凝珠的香气。
腰际线后侧的位置,还多了条不起眼的小口子,像是被撕破的。
虽然平时周嘉年也常做家务,但他确实极少主动帮我洗衣服。
算不得什么实锤。
可在那一刻,猜疑和不安还是从心底细细密密地泛滥开来,压都压不住。
我艰难地挪动脚步走到他跟前,举着衣服质问:“为什么洗我的睡衣……是想掩盖什么吗?”
他静静盯着我,面露嫌恶。
“我手贱,闲的,成吗?
有病就去治。”
说完绕开我去房间,抱着和我的情侣枕头和被子出来,走到侧卧门口,又抛下一句冰冷彻骨的话:“结婚两年,我从来没像今天这么后悔过。”
摔门的声响震耳欲聋。
我失声痛哭。
可直至哭到力竭瘫跪在地板上,他也没出来看我一眼。
6.整整两天,我和周嘉年都互不搭理。
上下班也不一起,我开车,他自觉去挤地铁。
到了饭点,也是抱着手机下单各自的外卖。
后来还是他主动来低头求和。
和以往每次一样。
那天他起得很早,给我煮了鸡汤馄饨,然后可怜巴巴地把我拖到餐桌前坐下。
“楠楠,都是我的错,那天不该说话那么重。”
“我跟梁总,真的什么事都没有,纯粹是下属和上司之间的利惠关系。
我的心里干干净净,永远都只有你一个人。”
我望着他的脸,抑制不住地想哭。
思绪突然飘飞到,曾经的某个初秋的一天。
记得那天我们在河滨公园游玩,忘了因为什么拌起了嘴,结果越吵越凶,两人都在气急之下吼出了分手两个字。
后来我甩下他,一个人往前走出老远。
上了一座拱桥独自拭泪的时候,不小心把搭在手臂上的外套掉进了河里。
眼看顺水漂走捞不到了,我也没去追,只能自认倒霉。
没想到,那件粉色外套一路浮浮沉沉地漂过去,被蔫头耷脑跟在后面的那个大傻子看见了,竟以为是我寻短见了。
周嘉年其实很怕水,因为小时候差点淹死过,可他还是不顾一切地跳进河里。
我在桥上遥遥看见,急忙大喊着冲过去。
可拼命游过去抓住衣服的他,已经有了应激反应,全身发僵直往下沉。
我奋力把他拖上岸,哭着骂他傻。
他余惊未消,怔怔地说:“如果你真出事了,我还活着干什么?”
我们湿漉漉地抱作一团,又哭又笑。
那一刻,我就对自己说,这辈子,我认定了这个能为我豁出命去的男人。